所谓人才租赁,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人才中介机构选聘急需的人才,并通过该机构为所聘人才发放薪酬以及代办养老保险、档案托管等人事代理业务的一种“人才共享”的用人方式,它的特征是用人不养人,与被聘人才不存在隶属关系。

人才租赁的形式:

    人才租赁的形式根据租赁人员的来源分为转移租赁和新增租赁,转移租赁即为把单位现有的人员转给人才公司再租赁使用;新增租赁为委托人才服务机构另外招聘人员。

人才租赁的模式:
以时间划分:
· 长期租赁:适合客户经理、银行柜员等稳定型岗位。
· 短期租赁:适合翻译、主持人、录入员等临时性岗位。
· 阶段性租赁:适合项目经理、技术顾问、程序员等项目性岗
   位。
以费用结算方式划分:
· 管理费模式:企业除支付所有用工成本(薪酬保险等)外,
               需支付管理费。
   
· 包干模式:企业支付固定费用, 由智誉猎头包干所有支出。
· 半包干模式:相对规定的薪酬(如工资、保险)由智誉猎头包干,绩效、提成等激励
               部份由企业承担。

以租赁原因划分:
· 试用租赁:将员工以租赁员工方式进行考察,合适者再转为正式员工;
            (适合需要长期考察的重要岗位)
· 转移租赁:由智誉猎头负责员工人事劳动事务。(适合人事工作繁重的单位)
· 完全租赁:由智誉猎头提供外派员工到用人单位完成工作
            (适合招聘需求大,要求高的单位)

其他租赁模式:
· 长期租用:企业部分或全部人员,根据服务项目一项或多项、全部由我们负责完
             成, 一般每年签约一次。
· 短期租用:用人单位与人才中介机构共同约定一个时间段来聘用和落实被租用
             的人才。
· 双休日租用:以周六、周日为基本计价单位租用人才。
· 钟点租用:以每小时为基本计价单位租用特种人才。
· 晚间租用:用人单位利用晚上的特定时间,10. 租用急需的人才。
· 集体租赁:企事业单位通过人才中介机构把闲置的人才部分或整体地租赁给第三
             方。如爱立信公司在武汉有一个短期项目,急需招10名专业人才,并要求
             以集体租赁的方式面向同行业在武汉的国企人才进行租赁。经过人才中介
             机构的努力,这家武汉国企同意让闲置的专业人员去爱立信公司打短工。

    人才中介机构针对人才租赁的付酬方式也是很特别的。首先,它要从承租方(用人单位)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这其中包含人才中介机构依照国家法律规定为被租人才办理有关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费用,以及对被租人才实施管理、服务的成本和承担的税费等。其次,人才中介机构依据用人单位对被租人才业绩考核的结果,从收取的管理费总额中,按双方租用合同的约定支付被租人才的劳动报酬。
    此外,有时也涉及到被租人才要从所得报酬中提取部分支付给原单位。从劳动法律关系来看,“人才租赁”是一种新型的劳动关系,因为租赁一个人才,租赁方与人才之间已构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从社会效果来看,“人才租赁”可以实现中高级人才资源共享,使这部分人才的潜能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供需矛盾;从用人单位来看,节省了“高薪养才”的成本,实现了“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用人机制。从被租人才自身来看,不转户口、不转人事档案、保留编制的柔性流动机制,不仅使他们的聪明才智得到穷尽的发挥,而且又能提高自己的合法劳动所得,提高家庭的生活质量,从而实现了自身的应有价值。但是,一个新生事物总有利弊两个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兼职乃至于被租赁,倘若在原单位不知晓的情况下,加之本人的诚信意识薄弱、法制观念不强,极易在既得利益的驱动下,出现商业、技术、专利泄密等劳务方面的纠纷。

人才租赁的流程
    深入洽谈,与客户面对面深入沟通,详细了解客户的具体情况及需求,探讨解决方案。提交方案,根据双方深入洽谈的情况,拟定派遣(租赁)方案并提交给客户。签订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人才派遣(租赁)协议,同时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如客户委托人才服务机构招聘人员,则派遣(租赁)合同在招聘人员经客户试用合格后签订)。履行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各方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劳动者的考核;人才公司根据考核结果对劳动者发放工资。包括:招聘、甄选、录用、建立档案、薪酬福利等。
    1.企业和人才派遣公司签定人才派遣协议,填写《人才派遣需求意向书》
    2.验证用工企业资料: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企业法
      人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3.企业编制《职位说明书》和《被派遣企业说明》,提供职位描述和招聘要求,并明
      确用工时间和工资福利待遇等
    4.人才派遣公司搜寻,面试,评估候选人
    5.企业面试,评估,确定候选人
    6.人才派遣公司和候选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关系,解决税务和福利方面的问题
    7.用工企业与派遣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人才派遣公司保证雇员准 时到位
    8.后续服务

人才租赁的好处:
    企业便捷用人:打破人事关系与劳动关系一体管理的局面,租赁单位用人,专业机构管人,免去办理各种琐碎的人员聘用、异地人才引进、统筹保险、工伤生育申报等各种人事、劳动手续,使租赁单位既节约了各种人员管理费用,也减轻了人事管理人员的负担,让人力资源工作者去做更重要的工作。
    人员管理规范:派遣人员的各种人事、劳动事务均由人才服务机构处理,并提供有关社会保障、劳动人事政策等方面的法规咨询。
    服务体系完善:派遣人员的人事代理手续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在代理期内由人才服务机构为其办理人事档案保管、档案工资调整、职称评定、转正定级、出国政审、党组织关系接转、出具以人事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等人事代理服务项目。
    人才资源共享:通过对高级专业人才兼职租赁业务的开展,可以有效地促进地区人力资源的社会共享,增强人才智力的柔性交流,使租赁单位对人才“不求拥有,但能使用”。对于个人来说,人才租赁使人才流动较灵活,省去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还能督促企业依照国家法规履行义务,让劳动者享受合法权利。一般来说,人才租赁对员工应该实行免费招募及上岗培训,应该建立员工档案,员工工资、奖金的统计、发放,人事资料转移,劳资纠纷协调/处理,代缴各类保险,疗保险的办理与急外伤害的理赔,定期组织员工体检,提供劳动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员工关系及娱乐活动的安排,员工公积金咨询办理,合理调剂劳动力资源,免费提供就业机会。

人才租赁的特点:

    用人不养人,解决编织问题;
    灵活机动,满足弹性用工需求;
    租赁员工与企业无劳动关系,避免劳动纠纷。
    人才派遣是指根据企业需求,人才派遣公司招募录用合适的人员,派遣到企业工作的人才服务方式。
    随着企业用人观念的改变,企业希望拥有更加精简,灵活的用人方式,将企业雇佣的一部分员工转移到派遣公司;出于临时项目的考虑,或者出于人员编制的考虑,企业不想雇佣长期雇员,但企业又需要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完成特定的项目或某部分工作,也要人才派遣方式来解决这一矛盾;办事处性质的企业,由于缺少用工主体,也需要第三方派遣公司作为用工主体。

人才租赁的优势:
1.不受人员编制的限制
2. 降低人事管理成本,人事管理简洁
3.拥有更丰富的人才资源,迅速补充职位空缺
4.减少人事(劳动)纠纷
5.增强保密性
6.享受专业的服务
人才租赁的法律关系:
                   人才派遣公司和用工企业签订服务合同,是一种经济关系。
                   人才派遣公司和人才签订劳动合同,是一种劳动关系。
                   用工企业和人才签订劳务合同,是一种劳务关系。

服务对象
1.外商办事处
    由于不是独立法人,缺少人员招聘主体,需要第三方作为招聘主体。
2.外资/内资企业驻外地办事处
    理由同上。如证券公司各地营业处,服装,家电等各类商业流通公司的外地机构,
     各类制造型企业的各地销售办事处。
3.短期项目
    如IT业的短期项目,会计师事务所的的短期项目。
4.季节性人才需求
    如食品,饮料等受季节性影响较大的行业,通过派遣解决旺季人手短缺问题。
5.受名额限制的公司
    受编制、计划等政策限制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受编制限制的外资企业。
6.暂时性替代人才
    企事业单位因员工休产假,离岗培训等造成暂时性缺员。
7.筛选人才
    企业招聘新员工,但又要规避用才错误时,先以派遣模式运用,证实其表现后再正式录用。

人才租赁服务
1.提供国家人事劳动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
2.提供代为招聘、引进所需人才服务,包括办理大学毕业生的接收事宜
  (含户口调入—符合政府人才调入政策)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管理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事宜及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收
  集、鉴别和整理
4.按照有关规定,承办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
5.办理派出人员的录用、退工等事宜
6.为派出人员发放工资和福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代为派出人员办理社会统筹保险,并办理赔付手续
8.按有关规定办理派出人员的出国政审、申办证照以及出具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9.管理接转派出人员党团组织事宜
10.协助办理派出人员解聘、辞退后的推介和再就业事宜
11.承办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它事宜